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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长假期间外地车辆在松原首次交通违法、轻微违法停车不予处罚的通告

彩练众享   来源:松原发布

2024-09-29 2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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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庆节长假期间,为提升广大游客来松旅游体验,营造良好的国庆旅游交通环境,充分展示城市魅力和包容性,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外地不熟悉本地路况的驾驶人或车辆采取首次交通违法、轻微违法停车不予处罚的措施。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首违不罚:


对于较轻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情况下,免于罚款记分、给予警告处罚,具体如下:


(一)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三)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二、部分违法停车不罚:


(一)对货运车辆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和路段,确需占用道路装卸货物临时停车的,不予处罚;


(二)在国庆节期间,公园景区、体育场馆周边支路和街巷路紧靠道路边时停车,车辆紧靠路边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不予处罚;


对逆停、占盲道及人行道、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造成道路拥堵或情节恶劣的违停行为,将依法处罚。


三、对无证、酒驾、超员超速、闯红灯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影响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29日


原标题:关于国庆长假期间外地车辆在松原首次交通违法、轻微违法停车不予处罚的通告



责编:李智
二审:王也
终审:曲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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