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擦亮“吉林人参”金字招牌,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举办全省人参文化短视频大赛。现开展作品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0月7日。请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中医药爱好者按参赛作品要求认真准备参评作品。
具体细则如下:
一、大赛目的
人参被誉为“百草之王”,其养生功效和临床疗效广受认可。本大赛通过人参文化与数字媒体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深入挖掘人参药用价值、提高公众对人参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擦亮“吉林人参”金字招牌,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弘扬人参文化,守护百姓健康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承办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成立大赛组委会及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专家评审相关工作。
四、参赛人员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人参文化短视频,医疗、教学、科研、产业、文化、中医药爱好者、健康养生达人、视频创作者、高校学生、自媒体人等,单位、个人均可参赛。
五、推荐名额
(一)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至少推荐3个参赛作品;
(二)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至少推荐3个参赛作品;
(三)其他单位、个人参赛本着自愿的原则。
六、参赛作品内容
紧密围绕“弘扬人参文化,守护百姓健康”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人参功效、食用方法、养生食谱、药膳制作、养生贴士、文化故事、种植加工、临床应用、科研教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阐述野山参、林下参、园参等不同种类人参的特点以及林下参的优势等等。
七、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药典》要求,具有积极的、正面宣传效果;
(二)参赛作品需紧扣主题,内容短而精,兼具思想性、科学性、专业性、严谨性、新颖性、通俗性、趣味性,可通过AI人工智能等手段制作,作品形式可为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提交作品时需附带简短的作品说明及创作理念;
(三)参赛作品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得使用不规范地图,不得滥用不规范医疗机构标识,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导向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四)视频时长控制在90秒以内,要求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为MOV、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需提供横屏和竖屏两种模式视频;
(五)视频中的文字应为简体中文,解说使用普通话;
(六)作品内不得显示参赛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多人合作的参赛作品,需以第一作者名义完成提交。
八、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2024年9月10日—10月7日)
第二阶段:形式审查(2024年10月8日—10月13日)
第三阶段:初审(2024年10月14日—10月20日)
第四阶段:决赛(2024年10月21日—10月31日)
第五阶段:展播(2024年11-12月)
九、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最佳创意奖、最佳传播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大赛组委会为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十、其他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质量,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提供的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和推荐单位承担,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推荐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参赛者支付相关费用。
(四)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作品征集工作,遴选优秀作品推荐至大赛组委会,中省直单位直接报送至大赛组委会。请于10月7日前将短视频作品及《报名表》、《承诺书》、《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若有实物作品请寄送至指定地址。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苏鸿斌
省中医药管理局赵鸿飞
联系电话:0431-89912013,17519200700
投稿邮箱:cczyydxfsdslcyy@126.com
邮寄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宣传统战办公室 苏鸿斌(17519200700)收
附件:1.吉林省人参文化短视频大赛《报名表》《报名表》《作品汇总表》(点击下载)